生活报10月26日讯两年后,哈尔滨市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将占新建建筑面积的一半。这是25日生活报记者从省*府发布的《黑龙江省人民*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获悉的。
《意见》要求,选择部分地区的建筑工程、市*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试点放宽承揽业务范围,对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能力、能够提供足额担保、信用良好的企业,允许其承接资质类别内上一等级资质范围的工程。
《意见》要求,加强对*府投资建筑、建筑面积大于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项目及其他*府强制要求执行绿色建筑项目的监管,积极引导商业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扩大绿色建筑范围,力争到年底县以上城镇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50%。鼓励推行住宅全装修,力争到年末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面积占新建面积比例哈尔滨市不低于50%,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不低于40%,其他市(地)不低于30%,县级城市不低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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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包括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等,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舒适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