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服务佳木斯经济发展,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营造更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市公安交警支队决定自3月30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市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
据悉,此次整治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行车方面。机动车、摩托车随意变更车道、随意掉头、路口插队抢行、不遵守交通信号灯、公交车不走公交车道以及酒驾醉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停车方面。机动车乱停乱放、路口停车、斑马线停车、逆向停车、禁停路段停车、停车位不按规定方向停车、居民小区周边不按规定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停车、出租车在道路上随意停车上下客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清理货车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待货停放。
以上两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方面。闯红灯、逆行、不走非机动车道、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行人方面。闯红灯、不走斑马线、不走人行道、翻越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两类违法行为采取现场处罚、体验式教育(协助交警在路口执勤)、警示曝光三种方式处理,违法当事人可任选其一接受处理。
此次集中整治,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警示与曝光相结合、示范引领与社会共治相结合、宣教引导与“体验式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集中开展机动车扰乱通行秩序违法行为整治。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秩序。强化停车秩序管理。强化科技应用,加大严管区域电子抓拍力度。
通过完善交通设施建设。科学信号灯配时,完善行人过街交通标志标线,推进“微循环”交通组织建设工作,实行“包路治”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交通管理工作效能。
来源:市交警支队
作者/来源:佳木斯这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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