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和身体健康,4月1日上午,桦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桦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桦川县纪委监委、桦川县疾控中心先后对桦川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心、桦川县第一中学、桦川县第二中学开展了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同时对营养餐中心和学校食堂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了核酸检测,为老百姓办实事,为学校全体师生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联合检查首站为桦川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心,该中心有严格的加工生产管理制度,主要是将检测合格的蔬菜和肉类等食物进行清洗切片等粗加工,形成半成品后输送给各个中小学食堂,由学校食堂进行烹饪后,再供学生食用,该中心是学校食品安全的源头,必须提高监管门槛。此次联合行动重点检查了食品进货台账、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原料保存和加工、用水卫生及消毒保洁等食品安全情况,并抽样检测了肉类及叶菜。检查中发现所有工作人员均使用食品加工防尘服,整个食品加工过程接近无尘环境,各项加工过程全程在摄像头监管下进行,加工过程可在中控大屏幕上实时显示进行监管与纠正,同时还配备了车辆GPS监控系统客户端,实时在电脑终端监控食品运输车辆来去位置信息,追根溯源保障食品安全。
随后检查组前往桦川县第一中学与第二中学,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疫情防控的要求,此次检查:一是把好学校食堂主体责任关,对学校食堂是否落实教师陪餐制度、消毒设备是否齐全等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门派出食品安全快速检验车,对学校食堂操作间保存的米面油、蔬菜、食品留样进行检验以及学校食堂环境卫生和学校食堂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三是重点检查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操作全程是否佩戴口罩、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学校食堂进一步加强卫生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师生放心用餐。
此次联合行动,共抽样20余份,累计核酸检测人数80余人,通过联合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既督促了行*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又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督检察职能,为学校学生健康成长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的检察力量。
(李秋达)
来源:桦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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