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公示公告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推行食用农
TUhjnbcbe - 2020/10/27 12:30:00
白癜风治疗周期 http://pf.39.net/bdfyy/zjdy/190717/7309729.html
为进一步落实、推动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监管新模式,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是生产主体对消费者、对社会的承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和自我约束力。二、全市蔬菜、水果、小杂粮、活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列入推行范围,产品上市时要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鼓励小散户积极参与。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基本样式全国统一,大小尺寸自定。内容应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名称、产地、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若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的,可以在合格证上标示。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主体依托各类平台出具电子合格证、追溯
1
查看完整版本: 公示公告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推行食用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