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发现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佳木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于年8月10日正式启用新增电子抓拍设备,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守法、文明驾驶。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禁止标线,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2处:
长安东路(建国街-长江巷)发电厂铁道口
圃东街(友谊路-红旗街)钢厂铁道口
二、新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禁令标志、禁止标线,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接拨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8处:
京抚公路与同哈公路交叉口
京抚公路与建建公路交叉口
同哈公路与松桦街交叉口
同哈公路与Y乡道(三连村)交叉口
同哈公路与友谊路交叉口
中华路与红旗街交叉口
中华路与中山街交叉口
中华路与安庆街交叉口
三、新增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停车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1处:
京抚公路(同哈公路-建建公路)建国镇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8月1日
信息来源:交警支队
编辑:孙佳
审核:于军
发布:佳木斯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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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启用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