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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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9/16 21: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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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部分区域

风险等级调整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哈市指挥部决定,自年9月21日14时起,将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大街45-3号院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区。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关于佳木斯市

新增中高风险区的公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佳木斯市专家组研判,在前期划定的基础上,自9月21日12时起,将佳木斯市新增中高风险区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共58个)

(一)向阳区(40个)

中元宾馆

港龙东方城11号楼

御景华庭1期6号楼

幸福家园独栋楼

鹤电小区1号楼

鹤电小区3号楼

嘉园小区独栋楼

牧工商小区国泰5号楼

永房教育一小区40号楼

天福城56号楼

新华名苑A2栋

翰林名苑15号楼

爱心家园P栋

万达华府1期2号楼

万达华府1期3号楼

滨江小区二期25号楼

世水花园C栋

世水花园15号楼

世水花园21号楼

世水花园22号楼

世水花园25号楼

帝景豪庭3期13号楼

帝景豪庭H区10号楼

永房54号楼

杏湖壹品A栋

杏湖壹品4号楼

西林金地C栋

三江商贸城E栋1号楼

长青街教育一小区3号楼

珍铭苑3号楼

万公馆22号楼

佳木斯大学一区B院50号楼

建业小区4号楼

建业小区3号楼

常青花园G栋

璞院11号楼

璞院12号楼

光明社区佳大26号楼

万象府4号楼

金地家园7号楼

(二)前进区(7个)

鸿基家园F栋

粮库7组啤酒厂家属楼2号楼

枫桥河畔D栋

金港湾一期多层6号楼

山水家园18号楼

军苑一号独栋楼

吉祥福苑独栋楼

(三)东风区(2个)

阳光绿洲H栋

发电北区33号楼

(四)郊区(9个)

盛世华都W栋

运输公司家属楼独栋楼

长安新城3号楼

五一社区三合A栋16号楼

英伦尚城H区3号楼

荷兰城观湖16号楼

欧亚小镇F栋

江南雅居21号楼

佳天国际9号楼

二、新增中风险区(共32个)

(一)向阳区(19个)

港龙东方城小区

御景华庭小区

鹤电小区

牧工商小区

永房教育一小区

天福城东区

新华名苑小区

翰林名苑小区

爱心家园小区

滨江小区二期

帝景豪庭小区

九州社区永房小区

杏湖壹品小区

西林金地小区

三江商贸城小区

长青街教育一小区

璞院小区

光明社区小区

万象府小区

(二)前进区(4个)

鸿基家园小区

粮库7组啤酒厂家属楼小区

枫桥河畔小区

山水家园小区

(三)东风区(1个)

阳光绿洲小区

(四)郊区(8个)

长安新城小区

物价小区

五一社区三合小区

英伦尚城小区

荷兰城观湖小区

欧亚小镇小区

江南雅居小区

佳天国际小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关于调整黑河市爱辉区

部分地区风险等级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黑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年9月21日4时起,调整以下区域风险等级:

将黑河市爱辉区花园街道长海社区国税小区1号楼4单元及4单元附属门市划定为高风险区;花园街道长海社区国税小区1号楼及附属门市(不含4单元及4单元附属门市)、2号楼划定为中风险区。

将花园街道长海社区组织部集资楼及附属门市划定为高风险区;花园街道长海社区边检楼及附属门市、武警楼及附属门市划定为中风险区。

将花园街道金兰社区华林庭苑小区1号楼2单元及2单元附属门市划定为高风险区;花园街道金兰社区华林庭苑小区及附属门市(不含1号楼2单元及2单元附属门市)划定为中风险区。

将花园街道武庙屯社区之路佳苑小区10号楼3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花园街道武庙屯社区之路佳苑小区8号楼及附属门市、9号楼、10号楼(不含3单元)、11号楼划定为中风险区。

将花园街道博文社区安发小区7号楼4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花园街道博文社区安发小区及附属门市(不含3号楼1单元、7号楼4单元)划定为中风险区。

将花园街道博文社区学府家园小区2号楼7单元及7单元附属门市划定为高风险区;花园街道博文社区学府家园小区1号楼1单元、2号楼(不含7单元)划定为中风险区。

将花园街道博文社区中房尚城小区1号楼2单元及2单元附属门市、5号楼4单元及4单元附属门市划定为高风险区;花园街道博文社区中房尚城小区及附属门市(不含1号楼2单元及2单元附属门市、5号楼4单元及4单元附属门市)划定为中风险区。

将花园街道长海社区学苑小区1号楼3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花园街道长海社区学苑小区1号楼(不含3单元)及电业街17号、19号、21号、23号、25号、27号、29号门市划定为中风险区。

将兴安街道热电社区民政小区61号楼5单元、一建2号楼3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兴安街道热电社区民政小区(不含61号楼5单元、一建2号楼3单元)划定为中风险区。

将兴安街道金融社区祥和景园小区8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兴安街道金融社区祥和景园小区4、5、6、7、9、10单元划定为中风险区。

将海兰街道鹿源春社区金达之家小区民航家属楼6单元及6单元附属门市、国际公司改造楼2单元及2单元附属门市划定为高风险区;海兰街道鹿源春社区金达之家小区及附属门市(不含民航家属楼6单元及6单元附属门市、国际公司改造楼2单元及2单元附属门市)划定为中风险区。

将海兰街道温馨社区北国明珠小区7号楼1单元及1单元附属车库、18号楼2单元及2单元附属车库划定为高风险区;海兰街道温馨社区北国明珠小区及附属车库(不含7号楼1单元及1单元附属车库、18号楼2单元及2单元附属车库)划定为中风险区。

将西兴街道福龙社区益民二区8号楼5单元及5单元附属门市划定为高风险区;西兴街道福龙社区益民二区8号楼及附属门市(不含5单元及5单元附属门市)划定为中风险区。

将二公河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创业中心办公楼划定为高风险区;中燃厂区办公楼划定为中风险区。

原标题:《通告

哈尔滨、佳木斯、黑河等多地调整中高风险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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