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佳应指布〔〕20号
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市上下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为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组综合研判,自年10月6日起,调整市城区临时管控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无疫小区”居民可有序下楼活动,小区内商超开放,实行无接触购物,在指定地点错峰取物,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到足不出区、人不聚集。
二、低风险区居民每天可一户一人限时错峰下楼、固定区域活动,小区内商超逐步开放,居民限时错峰无接触购物,指定地点错峰取物,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到足不出区、人不聚集。农村低风险地区人员可在本村屯、作业地块范围内从事必要的农业生产活动,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三、中高风险区继续实行原有管控措施,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解除集中隔离和治愈出院人员,足不出户,上门采集核酸。
四、低风险区内滞留城区人员,可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属地指挥部提出申请,须经属地指挥部批准,离开时需签署个人承诺书,并提前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报备,按规定流程有序离开。
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实行居家办公;市属各级各类学校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大中专院校、养老机构、监所等继续实施封闭管理。
六、工业企业、重点项目工地须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复工复产防疫方案,经审批后有序复工复产。复工复产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施人员闭环管理、每日全员核酸检测。
七、符合防疫条件的粮油店、商超、药店等保供企业逐步开放,实行线上经营、无接触配送,配送人员严格闭环管理。
八、加强市域外抵(返)佳人员管理,抵(返)人员需提前三天向社区(村屯)或单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佳后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或宾馆报告,落地即检,分级分类落实管控措施。
九、广大市民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主动参加社区核酸检测,对于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实行赋码管理。对擅自离开小区、扰乱秩序、造谣传谣等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本通告未涉及内容,按照市指挥部各工作组(专班)制定的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执行。有关临时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当前,疫情传播风险依然存在,广大居民要增强风险意识,遵守相关规定,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争取早日取得疫情防控最后胜利。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