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个体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确定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黑人社函〔〕号),我省年度全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计发基本养老金使用的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元,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元。据此测算年度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如下:
单位:元
按照人社厅发〔〕16号、黑人社发〔〕10号文件精神,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年未缴费月度可于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年1月9日
来源:佳木斯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编辑: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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