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春耕期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按照省、佳木斯市交安委和富锦市*府、公安局统一部署,富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自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防事故护春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交警大队召开专项行动部署会,局*委委员、交警大队大队长张钧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参加会议。为加强春耕期间农用车辆出行安全管控,引导出行群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交警大队确定各个国省道包保责任领导和负责人,负责组织警力在国省道重点路段进行巡逻,对已上路行驶的车辆要求其减速慢行,不超速、不超员、不超载、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张钧同志强调,春耕生产期间安全风险突出,各部门要立足于“安全不出事故”这条主线,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无关思想和畏难情绪,全力抓好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是要做到履职尽责,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职责时,要积极担当作为,坚决杜绝等待观望、推诿扯皮的问题,特别要加强农务人员集中出行路段和时间段的巡逻管控。三是要落实监管责任,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开展下去,加强常态监管,确保农村道路绝对安全。
编辑:*伟军
审核:胡伟峰
发布:富锦市公安局新闻中心
来源:富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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