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佳木斯市区域内人员抵富管理公告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分区分级精准管控的原则,现对佳木斯市区域内人员抵富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佳木斯市区域内人员来我市,须持有接待单位(或个人)《同意来富证明》、原居住地出具的健康通行卡或除“红码”“黄码”以外的“龙江健康码”,方可进入我市。
二、来富人员抵富前需联系接待单位(或个人)到指定防疫服务站接站,由本人和接待单位(或个人)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手递手”接走,可不居家隔离14天。
三、《同意来富证明》由接待单位出具,或由个人到村(社区)报备,由村(社区)开具。
四、来富人员在富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公告、通告事项,每天报告2次体温,分居、分餐、戴口罩,勤洗手,家中勤通风,不聚餐、不聚集。违反本公告规定造成疫情输入和扩散的,依法追究责任。离开富锦须向接待单位或所在社区报告。
五、来富人员须由接待单位(或个人)落实包保责任,所在社区全程进行监督管理。富锦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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