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去支持起诉预付卡纠纷案,虽然案件标的额不大、案情也不复杂,但意义深远,诠释了检察机关‘为人民司法’的理念。”
近日,一封来自3名全国人大代表的联名信,送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手上,信中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办理的预付卡支持起诉案件给予高度评价。
崔某等32人均在某健身中心办理了会员健身预付卡,年7月该健身中心突然关门停业,既不向会员继续提供健身服务,也拒绝向会员退还剩余预付卡费。经向消费者协会和行*机关投诉无果后,32名消费者申请检察机关为其提供法律和证据支持并支持起诉。年9月,向阳区检察院依法受理了崔某等32人预付卡纠纷支持起诉案。
受理案件后,向阳区检察院积极调取审查有关材料,联系权益被侵害的消费者,调查企业资质等相关情况。经审查认为,预付卡消费纠纷案件具有群体性、频发性、交易小额性以及维权难度较高的特点,属于弱势群体维权案件,检察机关应依法支持其诉讼。同时,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该院与法院共同对原被告双方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详细阐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意见及法律依据。通过多次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最终健身中心与会员们达成调解协议,向32名消费者返还预付卡余额共计1.7万余元。
在成功办理该案的基础上,向阳区检察院突破“就案办案”的思维,又对近年来预付卡消费纠纷情况展开专题调研,实地走访该区税务局、市场监管局,抽样10余户商家,分析预付卡消费纠纷频发的原因,发现预付卡消费存在行*监管盲区。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在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内,但个体工商户和常易发生纠纷的健身、教育等行业领域却不在相关法律法规调整范围内。据此,今年3月27日,该院向行*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完善相应的预警和惩戒机制,切实解决辖区预付卡消费乱象。
行*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并采纳全部检察建议,结合疫情后复工复产情况,开展了辖区预付卡专项治理活动,明确落实个体工商户的主体责任,建立了消费纠纷协商和解等制度;推广使用预付式消费交易合同示范文本;建立消费维权行*约谈制度,并对约谈内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充分利用快速调处机制,与法院联合出台了《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引导受害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消费纠纷。截至目前,通过专项治理活动,解决了疫情防控期间两家餐饮企业在预付式消费方面发生的人以上的群体事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今年佳木斯市两会期间,佳木斯市检察院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在听取了佳木斯市检察院检察长朱长春的工作汇报后,黑龙江润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鲍文波、黑龙江省同江市同江镇中心校教师刘蕾、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生产技术部副主任韩振东三位全国人大代表,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