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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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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广大城乡居民:

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市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医疗保障作为解决人民群众后顾之忧、提升群众健康水平的根本性制度安排,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为了确保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工作,让广大居民人人参加医疗保险,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现将医疗保险相关*策作以简要介绍:一、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哪种医保?城乡居民(含学生、儿童、新生儿)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不受年龄限制。年龄在18周岁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间的人员也可参加灵活就业职工医保。两种保险均不受户籍限制。二、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1、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实行个人缴费和财*补助相结合的方式,终身缴费。年按全省统一标准,缴费期内,城乡居民(含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元。在规定的缴费期之后参保缴费的,其当年个人缴费和*府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并自缴费满三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灵活就业职工医保年个人缴纳基本医保.76元。大额医疗保险费元,合计.76元。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需累计实际缴费男满30年,女满25年,不足缴费年限的,一次性补足所差缴费年限的费用,以后年度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只需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首次参保的,设3个月医疗等待期,等待期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三、医保如何缴费?居民保险规定缴费期为每年10月至次年3月,因受疫情影响,年居民医保缴费期延长至5月25日。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缴费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25日。缴费方式有两种,一是通过“佳木斯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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