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在前期划定的基础上,自9月26日13时起,将佳木斯市新增中高风险区公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共9个)
(一)向阳区(5个)
玻璃厂家属楼4号楼
中央公园家榆园20号楼
鹤电小区2号楼
学府嘉园B栋、F栋
圣泰嘉苑A楼
(二)前进区(3个)
滨江东路号
升平路13号
枫桥社区Z5栋
(三)郊区(1个)
荷兰城风车4号楼
二、新增中风险区(共6个)
(一)向阳区(3个)
玻璃厂家属楼
学府嘉园小区
圣泰嘉苑小区
(二)前进区(2个)
航运小区22号楼、23号楼
枫桥社区Z4栋、Z2栋1单元
(三)郊区(1个)
长安嘉苑检察院楼B栋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区域范围及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佳木斯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9月26日
(责编:王思迪、邹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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