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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处罚黑龙江佳木斯再发通告,严禁借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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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获悉,16日,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为切实维护疫情管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现就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挥部第4号公告》规定,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二、各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遵守明码标价制度;严禁借疫情之机相互串通,趁机涨价;囤积居奇,操纵市场价格;价格欺诈;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行为,推动商品价格过快上涨。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经营者应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上限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请广大群众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拨打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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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赵*府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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