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65例,本土病例例:
吉林例,其中长春市例、吉林市例、四平市7例;
上海96例,其中浦东新区39例、静安区10例、闵行区9例、宝山区8例、长宁区7例、徐汇区6例、虹口区4例、松江区4例、普陀区3例、嘉定区2例、青浦区2例、黄浦区1例、金山区1例;
山东12例,其中枣庄市8例、泰安市3例、滨州市1例;
辽宁10例,其中沈阳市5例、葫芦岛市3例、鞍山市1例、营口市1例;
广东8例,其中深圳市3例、肇庆市3例、茂名市1例、东莞市1例;
天津7例,其中西青区3例、河北区2例、河东区1例、东丽区1例;
福建7例,均在泉州市;
河北6例,其中廊坊市5例、保定市1例;
黑龙江5例,其中哈尔滨市4例、大庆市1例;
浙江4例,其中杭州市1例、宁波市1例、嘉兴市1例、舟山市1例;
山西3例,均在忻州市;
江苏3例,其中常州市1例、苏州市1例、泰州市1例;
河南3例,其中周口市2例、郑州市1例;
湖南3例,均在长沙市;
陕西3例,其中安康市2例、宝鸡市1例;
安徽2例,其中淮南市1例、宣城市1例;
江西1例,在南昌市。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境外输入例,本土例:
上海例,其中浦东新区例、闵行区例、宝山区例、黄浦区例、嘉定区例、奉贤区例、长宁区例、静安区93例、松江区91例、徐汇区86例、普陀区79例、崇明区68例、青浦区54例、杨浦区49例、金山区18例、虹口区4例;
吉林例,其中吉林市例、长春市例、四平市2例;
福建例,其中泉州市例、漳州市2例;
河北例,其中唐山市73例、廊坊市34例、石家庄市1例;
辽宁64例,其中沈阳市36例、营口市20例、大连市5例、锦州市1例、辽阳市1例、铁岭市1例;
山东41例,其中滨州市27例、潍坊市8例、淄博市3例、青岛市2例、泰安市1例;
江苏21例,其中苏州市13例、徐州市5例、南京市1例、南通市1例、扬州市1例;
黑龙江20例,其中佳木斯市11例、哈尔滨市6例、绥化市3例;
安徽16例,其中芜湖市13例、蚌埠市1例、淮南市1例、铜陵市1例;
甘肃11例,均在兰州市;
天津10例,其中河北区4例、静海区2例、河东区1例、南开区1例、东丽区1例、西青区1例;
广东10例,其中深圳市6例、东莞市4例;
广西10例,其中防城港市6例、北海市2例、百色市2例;
浙江8例,其中嘉兴市6例、宁波市1例、丽水市1例;
河南8例,其中焦作市3例、周口市2例、郑州市1例、漯河市1例、驻马店市1例;
云南6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4例、昆明市2例;
江西5例,均在南昌市;
湖南2例,均在长沙市;
四川1例,在成都市。
广东珠海香洲区沿海岸线实施管控,禁止无关人员出海或上岸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8日发布公告,为贯彻落实珠海市有关涉海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现对香洲区沿海岸线(岛岸线、内河岸线)实施管控。有关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暂停所有非必要船舶的营运作业。全区所有渔船、涉渔乡镇船舶以及与民生保障、公务活动无关的船舶(含休闲船舶、游钓船、游艇、快艇、摩托艇等)一律靠岸停航。
禁止无关人员出海或上岸。全区海岸线(岛岸线、内河岸线)、码头、渔港严禁人员出海活动(海钓、采蚝、赶海等)。
对于违反上述要求引起疫情传播或者疫情传播风险的单位、人员,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走私偷渡的,将依法从严打击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自29日开始施行,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江西南昌西湖区4名干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被查
28日,江西南昌市纪委监委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