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面向届毕业生校园 [复制链接]

1#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结合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的“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校园引才活动,佳木斯市面向高校开展专场校园招聘暨人才引进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佳木斯市企事业用人单位40家,岗位68个,计划选聘人。其中:市属事业单位35家,岗位58个,计划引进97人;市域企业5家,岗位10个,计划招聘20人。具体岗位数量及要求详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面向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暨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其他高校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届毕业生。(二)资格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5.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应于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6.年满18周岁以上,其中,本科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2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7.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研究生所学专业需与岗位要求一致或相近。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生、研究生。2.截至本公告发布时,已被佳木斯市及所属县(市)区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3.曾因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4.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人构成回避关系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企业招聘采取考生直接与用人单位对接的方式,由企业自行考核确认人选。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按以下程序开展:(一)发布公告在佳木斯先锋网(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