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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增无症状感染3450例,正在实施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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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6例,本土病例例:

吉林例,其中长春市例、吉林市例、四平市11例、辽源市1例、松原市1例;

上海50例,其中闵行区20例、徐汇区6例、宝山区5例、静安区4例、普陀区4例、浦东新区4例、嘉定区3例、黄浦区2例、虹口区1例、松江区1例;

辽宁12例,其中沈阳市5例、葫芦岛市4例、鞍山市2例、营口市1例;

黑龙江10例,其中哈尔滨市9例、七台河市1例;

福建9例,其中泉州市8例、南平市1例;

河南9例,其中周口市8例、漯河市1例;

天津8例,其中西青区4例、静海区2例、河西区1例、河北区1例;

山东8例,其中泰安市4例、滨州市3例、淄博市1例;

河北7例,其中廊坊市3例、唐山市2例、秦皇岛市2例;

广东4例,其中肇庆市2例、深圳市1例、东莞市1例;

陕西4例,均在安康市;

江苏3例,其中泰州市2例、徐州市1例;

安徽3例,其中芜湖市1例、淮南市1例、六安市1例;

浙江2例,其中嘉兴市1例、台州市1例;

江西1例,在南昌市;

广西1例,在桂林市;

云南1例,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

甘肃1例,在兰州市。

含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吉林例,福建4例,陕西4例,山东3例,天津2例,浙江2例,辽宁1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例,其中境外输入例,本土例:

上海例,其中浦东新区例、闵行区例、徐汇区例、嘉定区例、崇明区例、松江区例、宝山区89例、普陀区67例、静安区65例、黄浦区55例、长宁区46例、奉贤区45例、青浦区43例、杨浦区35例、虹口区26例、金山区14例;

吉林例,其中吉林市例、长春市例、四平市5例、松原市1例;

福建例,其中泉州市例、漳州市3例;

河北例,其中唐山市例、廊坊市35例、石家庄市1例;

辽宁例,其中沈阳市65例、营口市38例、大连市8例、锦州市2例、辽阳市1例;

山东58例,其中滨州市38例、潍坊市16例、青岛市1例、泰安市1例、威海市1例、聊城市1例;

安徽35例,其中淮南市14例、芜湖市12例、铜陵市6例、淮北市1例、滁州市1例、阜阳市1例;

广东18例,其中深圳市6例、肇庆市5例、东莞市3例、佛山市1例、茂名市1例、汕尾市1例、清远市1例;

江苏16例,其中苏州市7例、南通市5例、南京市1例、徐州市1例、扬州市1例、宿迁市1例;

黑龙江15例,其中哈尔滨市7例、佳木斯市7例、鹤岗市1例;

广西12例,其中防城港市9例、桂林市2例、崇左市1例;

云南11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5例、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4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2例;

甘肃11例,其中兰州市10例、甘南藏族自治州1例;

天津8例,其中河北区3例、河东区2例、西青区2例、河西区1例;

江西7例,其中南昌市6例、上饶市1例;

河南5例,其中漯河市3例、南阳市1例、周口市1例;

浙江3例,其中杭州市1例、嘉兴市1例、舟山市1例;

湖北2例,其中鄂州市1例、黄冈市1例;

内蒙古1例,在通辽市。

上海28日起开展新一轮切块式、网格化核酸筛查

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7日发布消息,决定自28日5时以黄浦江为界分区分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切块式、网格化核酸筛查。

●第一批,浦东、浦南及毗邻区域(包括浦东新区全区,奉贤区全区,金山区全区,崇明区全区,闵行区浦锦街道、浦江镇,松江区新浜镇、石湖荡镇、泖港镇、叶榭镇)先行实施封控,开展核酸筛查,4月1日5时解封。同时,浦西地区重点区域继续实施封控管理。

●第二批,4月1日3时起,按照压茬推进的原则,对浦西地区实施封控,开展核酸筛查,4月5日3时解封。

封控区域内,住宅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所有企业实施封闭生产或居家办公,暂停公交、地铁、轮渡、出租汽车、网约车运行。

安徽淮南27日起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

淮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27日多次发布通告,决定自27日起,淮南全市范围内停止一切非必要流动、活动,并实行管控措施。每户家庭隔天仅限一人凭证限时外出购买生活物资,各类保障市民基本需要的生活服务类经营场所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开放,倡导居家办公、在线办公,暂停公交车、出租车,停止长途客运。3月30日(星期三)前全体市民不离淮,如确需离淮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广东深圳28日起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7日发布通告,全市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继续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自3月28日至4月5日期间施行。

哈尔滨对11名党员干部追责问责

27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委下发通报,对五常市11名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党员干部追责问责。

●五常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付小彦,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五常市政府副市长魏本玉(非中共党员),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五常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忠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常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忠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常市拉林镇中心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邙静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五常市卫生健康局党委书记、局长包立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医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许彦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五常市拉林镇党委书记王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五常市拉林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伊雪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免职处理;

●五常市拉林镇政府副镇长佟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常市五常镇党委书记王国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声明:本文转自国家卫健委网站、上海发布(ID:shanghaifabu)、

淮南发布、深圳发布(ID:szwbfbt)、黑龙江省纪委监委(ID:hljsjwjwwz),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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